海岸巡防機關人員司法警察專長訓練辦法 第 5 條
快速跳轉
- 1.訓練課程分為法律課程及專業課程。
- 2.前項訓練課程之課目及時數,由海巡署依班別特性及專業需要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海岸巡防機關人員司法警察專長訓練辦法》第5條,該法規將訓練課程分為法律課程和專業課程。具體的課目和時數則由海巡署根據班別的特性和專業需求來制定。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海岸巡防機關人員司法警察專長訓練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