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巡防機關與海關協調聯繫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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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海關為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各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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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海岸巡防機關與海關協調聯繫辦法第2條,所謂海關指的是財政部關務署以及其所屬的各個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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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