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 第 2 條(管理權人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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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讀
根據消防法第2條,所謂的「管理權人」是指依法令或契約對相關場所有實際支配管理權的人;如果該場所屬於法人,則法人的負責人即為管理權人。 範例:一家公司在台北市擁有一座大樓,該公司的經理被指定為該建築物的管理權人,他對該建築物有實際支配管理權並負有法律上的責任。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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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2 版
- 法令名詞
- 法人名詞
本條有 2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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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