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117

快速跳轉
  1. 1.偵煙式或熱煙複合式局限型探測器不得設於下列處所: 一、塵埃、粉末或水蒸氣會大量滯留之場所。 二、會散發腐蝕性氣體之場所。 三、廚房及其他平時煙會滯留之場所。 四、顯著高溫之場所。 五、排放廢氣會大量滯留之場所。 六、煙會大量流入之場所。 七、會結露之場所。 八、設有用火設備其火焰外露之場所。 九、其他對探測器機能會造成障礙之場所。
  2. 2.火焰式探測器不得設於下列處所: 一、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或第六款至第八款所列之處所。 二、水蒸氣會大量滯留之處所。 三、其他對探測器機能會造成障礙之處所。
  3. 3.前二項所列場所,依下表狀況,選擇適當探測器設置: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17條的規定,探測器的設置有以下限制: 1. 偵煙式或熱煙複合式局限型探測器不得設於以下場所: - 塵埃、粉末或水蒸氣大量滯留的場所 - 會散發腐蝕性氣體的場所 - 廚房及其他平時煙會滯留的場所 - 顯著高溫的場所 - 排放廢氣大量滯留的場所 - 煙會大量流入的場所 - 會結露的場所 - 設有用火設備且火焰外露的場所 - 其他對探測器功能造成障礙的場所 2. 火焰式探測器不得設於以下場所: - 上述偵煙式或熱煙複合式局限型探測器禁止設置的場所 - 水蒸氣大量滯留的場所 - 其他對探測器功能造成障礙的場所 3. 根據不同情況,需選擇適當的探測器設置,具體內容需參考相關規範中的表格。 上述釋義參考資料: -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內政部消防署公告) - 表一:偵煙式或熱煙複合式局限型探測器分類及篩選表 - 表二:偵煙式或熱煙複合式局限型探測器使用方式 - 表三:火焰式探測器分類及篩選表 - 表四:火焰式探測器使用方式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17 條規定:「偵煙式或熱煙複合式局限型探測器不得設於下列處所: 一、塵埃、粉末或水蒸氣會大量滯留之場所。 二、…」(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