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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
第 6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附件:
附表二:執行檢修業務必要設備及器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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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以下簡稱檢修人員)或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以下簡稱檢修機構)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必要設備及器具如附表二。
檢修人員及檢修機構於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前,應確認必要設備與器具已依中央
主管機關
公告之項目、週期及國內外第三
公證
機構辦理檢驗或校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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