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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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 二、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 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 四、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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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8條,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理會(本會)的任務包括: 1、對基金的收支、保管和運用進行審議。 2、對基金的年度預算和決算進行審議。 3、對基金的運用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4、處理其他相關事項。 根據以上資料,現行的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8條規定了管理會的職責和任務。管理會負責審議基金的收支將如何使用,以確保資金的合理運用。此外,管理會也負責審議並監督基金的年度預算和決算情況,以及評估基金的運用績效。最後,管理會還有其他相關事項的處理職責。 參考資料: 1.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2. 國家發展委員會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理會官網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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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