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114.11.03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條號直達點條號跳到條文,懸停看白話小標
4開分頁 ›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二、住宅租售及相關務收益款。 三、原住民族土地賠償、補償、收益款、土地資源開發營利所得、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收入及相關法令規定之提撥款。 四、原住民族地區溫泉取用費提撥款。 五、全部原住民族取得之智慧創作專用權收入。 六、原住民族就業基金收入。 七、人體研究計畫諮詢及取得原住民族或其所屬特定群體(以下簡稱目標群體)同意,約定就研究結果所衍生商業利益之回饋金。 八、受贈收入。 九、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十、其他有關收入。
5開分頁 ›
  1.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原住民貸款務: (一)原住民族事業貸款。 (二)原住民族新創事業貸款。 (三)原住民族微型經濟活動貸款。 (四)其他政策性貸款。 二、原住民信用保證業務: (一)原住民經濟產業貸款信用保證。 (二)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貸款信用保證。 三、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專案貸款。 四、住宅之興辦、租售、建購及修繕。 五、人體研究計畫目標群體之健康醫療照護或其他相關用途支出。 六、原住民族土地業務: (一)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學術研究與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之回饋或補償支出。 (二)原住民保留地規劃、管理、利用及經濟發展事務支出。 七、原住民族地區溫泉資源開發、經營、利用之規劃、輔導及獎勵支出。 八、促進原住民族或部落文化發展支出。 九、原住民族就業基金支出。 十、管理及總務支出。 十一、其他有關支出。
  2. 前條第三款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收入、第四款及第五款之收入,應分別專供前項第六款第二目、第七款及第八款用途之用。
6開分頁 ›
本基金設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原民會副主任委員兼任之;其餘委員,由原民會就有關機關、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聘兼之;任一性別委員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任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之。
7開分頁 ›
本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召集人召集之。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得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
8開分頁 ›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 二、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 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 四、其他有關事項。
9開分頁 ›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原民會主任秘書兼任之;置組長及幹事若干人,分組辦事,由原民會就現職人員派兼之。
11開分頁 ›
  1.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 本基金及下設基金之資金,得以計價方式互相調撥;其作程序,由本會另定之。
13開分頁 ›
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全文共 17 條,最新異動日為 114.11.03,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