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第 20 條

主管機關為審查智慧創作之申請,得遴聘(派)有關機關人員、專家學者及原住民代表,辦理智慧創作之認定及其他法令規定事項,其中原住民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第20條,主管機關在審查智慧創作的申請時,可以遴聘有關機關人員、專家學者以及原住民代表,來進行智慧創作的認定和處理其他法令規定的事項。其中原住民代表的數量不得少於全部委員的二分之一。 參考資料: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90106)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