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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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第20條,主管機關在審查智慧創作的申請時,可以遴聘有關機關人員、專家學者以及原住民代表,來進行智慧創作的認定和處理其他法令規定的事項。其中原住民代表的數量不得少於全部委員的二分之一。 參考資料: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90106)
- 主管機關名詞
- 原住民名詞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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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