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 第 7 條
快速跳轉
劃設小組之工作事項如下: 一、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開之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範圍或其他資料事證,確認劃設之區位與範圍。 二、記錄各必要座標點位並視需要辦理現場勘查繪製作業。 三、建置數位化劃設成果及地理資訊圖資。 四、整理相關文獻、口述等資料,建構數位資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第7條,劃設小組的工作事項如下: 1. 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開的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範圍或其他資料事證,確認劃設的區位與範圍。這意味著劃設小組需要參考中央主管機關公開的相關資料,例如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的範圍或其他相關資料,以確定所劃設的土地區位和範圍。 2. 記錄各必要座標點位並視需要辦理現場勘查繪製作業。在劃設過程中,劃設小組需要記錄必要的座標點位,並根據需要進行現場勘查和繪製作業。 3. 建置數位化劃設成果及地理資訊圖資。劃設小組需要建立數位化的劃設成果和地理資訊圖資,以便將其應用於相關的資料管理和分析工作中。 4. 整理相關文獻、口述等資料,建構數位資料。在劃設過程中,劃設小組需要整理相關的文獻、口述等資料,並將其建構成數位資料,以便於保存和使用。 參考資料: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中央主管機關公開之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範圍或其他相關資料事證。
- 主管機關名詞
- 原住民名詞
- 記錄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