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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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第15條,該基金會的工作人員,除了會計相關人員外,應具備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的資格。這表示在申請或擔任本基金會的工作人員時,需要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的中級考試或更高級別的考試。這樣的要求是為了確保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具備足夠的原住民族語言能力,以促進原住民族語言研究和發展。具體的認證標準和程序可能在相關的法規或指引中進一步細化。
立法沿革 1 版
(1071120 制定)
本基金會之工作人員,除會計相關人員外,應具備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資格。
立法理由將基金會工作人員之任用資格,予以明定。
- 原住民名詞
- 認證名詞
(1071120 制定)
將基金會工作人員之任用資格,予以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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