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推動客家產業創新補助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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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助計畫所附文件或內容有缺漏,經本會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本會得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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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客家委員會推動客家產業創新補助辦法第9條,當申請補助計畫所附文件或內容有缺漏時,客家委員會會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如果在限期內未能補正或補正不完全,客家委員會有權不予受理該申請。有關該法規的參考資料嘉義縣客家委員會的網站上可找到有關該補助辦法的相關資訊,提供了辦法的最新版本以及申請程序、所需文件等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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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