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23

快速跳轉

財團法人登記事項如有變更者,應於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本部申請許可,並於許可後三十日內向主事務所所在地地方法院為變更登記。於取得換發之法人登記證書後十日內,將該換發之法人登記證書正本連同影本送本部備查,並副知主事務所所在地稽徵機關。 前項法人登記證書正本於本部備查後發還。 第一項之變更係因董事長變更或董事、監察人屆別更替者,應辦理移交,並於移交後一個月內檢附移交清冊一式兩份送本部備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第23條規定,財團法人若有變更登記事項,應在變更事項發生後的30天內,提交相關文件向外交部申請許可,並在許可後的30天內向所在地地方法院進行變更登記。在換發的法人登記證書獲得後的10天內,需將證書正本與影本送交外交部備查,並通知所在地稽徵機關。 如果是因董事長變更或董事、監察人屆滿更替而進行變更的情況,則需要辦理移交手續,並在移交後的一個月內提交移交清冊兩份給外交部備查。

  • 法人名詞
  • 變更登記名詞
  • 監察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第 23 條規定:「財團法人登記事項如有變更者,應於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本部申請許可,並於許可…」(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第 2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