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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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基金會因下列情形之一,得對前條對象提供捐款或實物贈與: 一、戰爭或變亂。 二、遭受嚴重天災、癘疫、恐怖攻擊或大規模環境污染。 三、外債危機。 四、其他嚴重影響人民基本生存之困境。
- 2.本基金會為前項第三款情形提供之捐款,以配合巴黎俱樂部債務重整決議內容,抵減本基金會對該國之貸款餘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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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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