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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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財團法人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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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本辦法係依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規定所訂定,主要是針對外交部主管的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的遵行事項進行規範。具體的內容包括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的編製方式、內容要點,以及財務報表的編制準則等。根據這些規定,外交部及其主管的財團法人就應按照相對應的要求進行相應的編制和報告,以確保這些財團法人的財務狀況及相關工作計畫能夠得到適當的監督和管理。
- 財團法人法法規
- 第二十五條第五項條文
- 財團法人法 第 25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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