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6

快速跳轉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應審酌申請人身分、申請目的、所持外國護照之種類、效期等條件,發適當種類之簽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在處理簽證申請時,應考慮申請人的身分、申請目的、所持的外國護照種類及有效期等條件,來核發適當種類的簽證。這意味著主管機關需要在處理簽證申請時考慮多方面的因素,例如申請人的身份、他們來台的目的以及他們所持有的外國護照的種類和有效期限。他們應根據這些條件來決定應核發的簽證類型。該條細則的參考資料可以包括《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本身以及其他相關的法令、指引或規定。例如,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可能會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和外交部相關的指令或解釋文件來作為判斷核發適當簽證的依據。

  • 審酌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規定:「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應審酌申請人身分、申請目的、所持外國護照之種類、效期等條件,核發適當種類之簽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