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領事規費徵收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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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中華民國領事規費徵收辦法第3條,申請普通護照時需要支付護照費。然而,如果申請人無力支付費用且經查證屬實,則可免除支付費用。這意味著當申請人證明無資力支付費用時,可以獲得免費申請普通護照。 參考資料: 中華民國領事規費徵收辦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
- 無資力名詞
- 經查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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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