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領事規費徵收辦法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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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旅行證書,應繳付旅行證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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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中華民國領事規費徵收辦法第4條規定,申請旅行證書需要繳付旅行證書費用。 根據《中華民國領事規費徵收辦法》第4條,申請旅行證書的人應該支付旅行證書費。這意味著申請人要支付一定的費用才能申請到旅行證書。 舉個例子,如果某人想要申請一本旅行證書,根據這個法規,他需要支付相關的費用才能辦理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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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