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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聘用顧問辦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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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聘任。 一、言行違反國家利益者。 二、曾受刑事處分者。 三、有不良嗜好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僑務委員會聘用顧問辦法第5條,以下情事之一者不得聘任: 一、言行違反國家利益者。 資料參考: - 僑務委員會聘用顧問辦法第5條 範例: - 某個候選顧問在公開場合發表言論,宣揚違反國家利益的觀點,因此不得聘任。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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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聘用顧問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僑務委員會聘用顧問辦法第 5 條規定:「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聘任。 一、言行違反國家利益者。 二、曾受刑事處分者。 三、有不良嗜好者。」(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僑務委員會聘用顧問辦法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