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主計局組織條例 第 10 條
快速跳轉
本局依業務需要,得聘請顧問五人至七人及進用國軍聘雇人員。 前項顧問為無給職。但得支給車馬費。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主計局組織條例第10條,該局根據業務需要可以聘請五到七名顧問和國軍聘雇人員。這些顧問是無給職的,但可以給予車馬費作為支給。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國防部主計局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