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防部軍事監獄組織規程8

快速跳轉
  1. 1.軍事監獄設監務會議,以監獄長、副監獄長、分監長、科長、戒護隊隊長及醫務所主任組織之。
  2. 2.關於在監收容人之處遇及其他監內行政之重要事項,應經監務會議之決議。但有急速處分之必要時,得先由監獄長行之,報告於監務會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軍事監獄組織規程第 8 條的規定,軍事監獄設立了監務會議,該會議由監獄長、副監獄長、分監長、科長、戒護隊隊長和醫務所主任組織。監務會議對於在監收容人的處遇以及其他監獄行政的重要事項,應經由監務會議的決議來進行。然而,在有急需迅速處理的情況下,監獄長可以先行處理,但必須在報告中提到監務會議。根據現行法規及資料,暫時找不到具體與該條規定有直接關聯的範例,請見諒。

  • 收容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防部軍事監獄組織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防部軍事監獄組織規程第 8 條規定:「軍事監獄設監務會議,以監獄長、副監獄長、分監長、科長、戒護隊隊長及醫務所主任組織之。關於在監收容…」(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防部軍事監獄組織規程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