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本部各單位人員選訓、任免、遷調、銓敘等業務之檢討、建議及處理事項。 二、本部各單位人員考勤、考績、獎懲、婚姻、差假、保險、撫卹等人事勤務之處理事項。 三、本部各單位人事資料之蒐集整理、登記、統計及保管事項。 四、其他有關人事事項。
根據國防部辦事細則第 14 條,人事室負責下列事項: 一、檢討、建議和處理本部各單位的人員選訓、任免、遷調、銓敘等業務事項。 舉例:人事室可能會檢討並提出建議,關於一位在本部服役的人員是否應該被選任為某個職位,或者是否應該進行人員的調動。 二、處理本部各單位的人員考勤、考績、獎懲、婚姻、差假、保險、撫卹等人事勤務事項。 舉例:人事室可能負責處理人員的考勤記錄、考績評估、獎勵與懲罰事項,以及與人員婚姻、休假、保險、撫卹等相關的人事勤務事項。 三、進行本部各單位人事資料的蒐集整理、登記、統計和保管工作。 舉例:人事室將負責收集、整理、登記和統計與人事相關的資料,並妥善保管這些資料。 四、處理其他相關的人事事項。 舉例:人事室可能負責處理其他與人事相關的事項,這可能包括處理人事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訂,以及協助協調和解決人事相關的問題。 參考資料:《國防部辦事細則》,最後修訂日期:2019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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