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事務司掌理下列事項: 一、軍隊動員政策與計畫之規劃及核議事項。 二、召集政策與指導綱要之規劃及核議事項。 三、軍隊動員演習之規劃及督導事項。 四、後備部隊編組、編裝與軍種作業之規劃、核議及督導事項。 五、後備戰力評估及重大戰備演訓有關動員部分之配合執行事項。 六、軍隊動員令與復員令之簽核及下令作業事項。 七、後備動員教育政策之督導及管制事項。 八、後備軍人管理、編組、訓練、服務政策之規劃事項。 九、國防工業緩召單位政策與資格之規劃及核議事項。 十、軍需物資、軍事運輸動員政策與缺裝籌補優先順序之規劃、核議及管制事項。 十一、軍需物資、軍事運輸動員令之簽核、下令作業與演訓之規劃及督導事項。 十二、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秘書業務之綜理事項。 十三、跨部會相關動員會議之召開事項。 十四、全民防衛動員準備綱領與各種動員準備方案之規劃及核議事項。 十五、精神、人力、物資經濟、財力、交通、衛生、科技動員等準備計畫之綜合協調推動事項。 十六、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聯合督導之規劃及檢討事項。 十七、全民防衛動員演習之規劃及督導事項。 十八、全民聯合防空政策之規劃及督導事項。 十九、民防編組、訓練與戰備有關業務之協調及處理事項。 二十、中央與地方政府動員業務講習之規劃及辦理事項。 二十一、各級戰力綜合協調會報之督導事項。 二十二、後備軍人管理與動員資訊系統政策之規劃及核議事項。 二十三、專屬動員設備與設施建案作戰需求核議事項。 二十四、其他有關後備事務事項。
根據國防部辦事細則第9條的規定,後備事務司負責以下事項: 1. 軍隊動員政策與計畫的規劃和核議事項。 2. 召集政策和指導綱要的規劃和核議事項。 3. 軍隊動員演習的規劃和督導事項。 4. 後備部隊的編組、編裝和軍種作業的規劃、核議和督導事項。 5. 後備戰力評估和重大戰備演訓中相關動員部分的配合執行事項。 6. 軍隊動員令和復員令的簽核和下令作業事項。 7. 後備動員教育政策的督導和管制事項。 8. 後備軍人管理、編組、訓練和服務政策的規劃事項。 9. 國防工業緩召單位政策和資格的規劃和核議事項。 10. 軍需物資、軍事運輸動員政策和缺裝籌補優先順序的規劃、核議和管制事項。 11. 軍需物資、軍事運輸動員令的簽核、下令作業和演訓的規劃和督導事項。 12. 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秘書業務的綜理事項。 13. 跨部會相關動員會議的召開事項。 14.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綱領和各種動員準備方案的規劃和核議事項。 15. 精神、人力、物資經濟、財力、交通、衛生、科技動員等準備計畫的綜合協調推動事項。 16.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聯合督導的規劃和檢討事項。 17. 全民防衛動員演習的規劃和督導事項。 18. 全民聯合防空政策的規劃和督導事項。 19. 民防編組、訓練和戰備相關業務的協調和處理事項。 20. 中央和地方政府動員業務講習的規劃和辦理事項。 21. 各級戰力綜合協調會報的督導事項。 22. 後備軍人管理和動員資訊系統政策的規劃和核議事項。 23. 專屬動員設備和設施建案作戰需求的核議事項。 24. 其他有關後備事務的事項。 根據國防部網站資料,《中華民國國防部辦事細則》立法委員案(修改部分條文)一一~一五條的修訂內容,將廢除籌備列管部隊轉兵動員與裝備、訓練及戰保核議事項,賦予後備事務司負責後備官兵管理、編組、訓練、服務等事務之職掌。 參考資料: 1. 國防部網站資料 [https://www.mnd.gov.tw/Publish.aspx?cnid=114&p=2153] 2. 《中華民國國防部辦事細則》修正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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