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農場坐落都市計畫區內土地處理辦法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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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農場依本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之規定造列清冊時。應會商當地縣市政府及臺灣土地銀行協助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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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農場坐落都市計畫區內土地處理辦法第4條,各農場在編制土地清冊時,應與當地的縣市政府和臺灣土地銀行進行協商,並獲得其協助。 參考資料: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農場坐落都市計畫區內土地處理辦法,第4條
- 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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