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政策計畫處、歲計處、財務會計處、內部審核處、特種基金處、統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會計室等單位 (以下簡稱各單位) ,分別掌理本條例及本細則規定之有關業務。
國防部主計局辦事細則第 3 條規定,該局設有政策計畫處、歲計處、財務會計處、內部審核處、特種基金處、統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會計室等單位,每個單位負責執行本條例及細則所規定的相關業務。根據這條規定,主計局內部的組織架構包括各個單位,每個單位應負責執行與其相關的工作。所使用的參考資料缺少具體的舉例來證明與問題有關,無法提供該條的具體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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