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秘密及緊急性國防工程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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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第一項所定評估說明書之審查,其作業程序不受本法第二章相關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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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軍事秘密及緊急性國防工程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第8條是指在軍事秘密及緊急性國防工程的情況下,評估說明書的審查程序不受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二章相關規定的限制。根據這條法規,對於軍事秘密及緊急性國防工程,其環境影響評估的審查程序可能有所不同,並且不同於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二章的規定。然而,具體的作業程序尚未提供更多詳細資料。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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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