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軍事檢察官或主任軍事檢察官執行職務,除依前條規定外,應就重要事項,隨時以言詞或書面向主任軍事檢察官或檢察長提出報告,並聽取指示。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