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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獎勵條例 第 2 條

獎勵種類如左: 一、陸海空軍通用獎章。 二、陸海空軍褒狀。 三、軍種獎章。 四、優勝獎章。 五、獎狀。 六、記功。 七、獎金。 八、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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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陸海空軍獎勵條例第2條針對獎勵的種類作出了具體規定,包括了陸海空軍通用獎章、陸海空軍褒狀、軍種獎章、優勝獎章、獎狀、記功、獎金和嘉獎。根據這些規定,軍人在表現優異、有功績或有特殊貢獻時,可以獲得各種不同形式的獎勵,包括獎章、獎狀、獎金等。例如,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6條,在陸海空軍服役的軍官士官如果在現役期間展現卓越的表現或取得特殊成就,可以獲得記功、獎狀等獎勵。這些獎勵的設置旨在鼓勵軍人優秀的表現,提高空軍的戰鬥力和執行任務的效能。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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