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軍作戰或因公亡故官兵安葬紀念表揚實施辦法第17條的規定,骨灰龕的分類有兩種型式:特勳及將級軍官型、校尉級軍官及士官兵型;而忠靈塔的骨灰龕則統一採用相同的型式,無論官兵的階級。由於缺乏具體的參考資料,我無法提供針對該條的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