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 第 2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軍官在現役期間,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除役者,或依第三款除役後歸還人員,經核准轉服預備役者,其給與適用第二十一條之規定。但第二款除役人員,凡合於就養者,得依志願給與贍養金終身,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 第22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