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退伍人員之處理,依左列規定: 一、現役年限退伍 由人事權責單位,依人事資料檢討,造具退伍名冊,層報所隸經管單位核定之。 二、現役最大年限退伍 由人事權責單位,依人事資料檢討,造具退伍名冊,層報所隸經管單位核定之。 三、病傷退伍 由指定之軍醫院檢定,填具檢定證明書,由人事權責單位,造具退伍名冊,層報所隸經管單位核定之。 四、依額退伍 由國防部督導各軍種總部或非隸屬軍種之經管單位檢討員額,交由人事權責單位,依人事資料檢討,造具退伍名冊,層報所隸經管單位核定之。 五、因停退伍 由後備管理機關檢討,造具退伍名冊,層報所隸經管單位核定之。 六、現役限齡退伍 由人事權責單位,依人事資料檢討,造具退伍名冊,層報所隸經管單位核定之。 前項退伍軍官應發給退伍令,其格式如附件一。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 13 條,退伍人員的處理方式如下: 一、現役年限退伍:由人事權責單位根據人事資料檢討後,製作退伍名冊,並層報所屬的經管單位核定。 二、現役最大年限退伍:由人事權責單位根據人事資料檢討後,製作退伍名冊,並層報所屬的經管單位核定。 三、病傷退伍:由指定的軍醫院檢定後填寫檢定證明書,接著由人事權責單位製作退伍名冊,層報所屬的經管單位核定。 四、依額退伍:由國防部督導各軍種總部或非隸屬軍種的經管單位檢討員額,交由人事權責單位根據人事資料檢討後,製作退伍名冊,層報所屬的經管單位核定。 五、因停退伍:由後備管理機關檢討後,製作退伍名冊,層報所屬的經管單位核定。 六、現役限齡退伍:由人事權責單位根據人事資料檢討後,製作退伍名冊,層報所屬的經管單位核定。 退伍軍官應發給退伍令,其格式可參考附件一。 以上是根據該法條的規定所做的解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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