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處理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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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條所稱應服現役時間,以服義務役時間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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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在軍事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處理辦法第6條中,所指的應服現役時間是指學生在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後應當履行的義務役服役時間。這是根據該法條內容可以推斷出來的。參考資料中沒有具體舉出該法條的範例,因此無法提供相關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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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