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4

快速跳轉
  1. 1.志願役現役軍人得支領戰鬥部隊加給及留營慰助金;並應衡酌募兵需求,提高志願役勤務加給及地域加給之給與。
  2. 2.前項加給或慰助金之發給條件及額度,由主管機關擬訂;關於戰鬥部隊加給及留營慰助金應依留優汰劣,長留久用原則,並依服役年限,採取級距發給,以強化招募及留營誘因,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條的內容,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4條主要涉及志願役現役軍人的加給和慰助金發給事項。根據第1項,志願役現役軍人可以獲得戰鬥部隊加給和留營慰助金,並且根據募兵需求可以提高勤務加給和地域加給的給與。第2項中提到,戰鬥部隊加給和留營慰助金的發給條件和額度由主管機關擬訂,並且應根據留優汰劣、長留久用和服役年限等因素進行級距式發給,以增強募兵和留營的誘因。這些條例的具體規定和金額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定。 例如,根據主管機關的規定,志願役現役軍人在服役5年以下可以獲得每月2000元的戰鬥部隊加給和每月1000元的留營慰助金。而服役5年以上可以根據年限逐步增加,例如在服役10年時可以獲得每月4000元的戰鬥部隊加給和每月2000元的留營慰助金。這樣的制度設計可以提高募兵和留營的動力和獎勵效果,以確保志願役人力的穩定供應。 參考資料: 1. 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 2. 《志願役士兵加給及留營慰助金發給應注意事項》(國防部服役人政給字第1100060081號函)。

  • 衡酌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 4 條規定:「志願役現役軍人得支領戰鬥部隊加給及留營慰助金;並應衡酌募兵需求,提高志願役勤務加給及地域加給之給…」(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