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中聘任人員及僱用員工撫卹辦法 第 10 條
快速跳轉
本辦法作業程序,由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軍中聘任人員及僱用員工撫卹辦法第10條,本辦法的作業程序是由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來制定的。根據最新的資料,聯合後勤司令部是負責處理國軍現役官兵傷亡撫卹的機關,並且有權制定作業程序。例如,聯合後勤司令部於2019年發布了《國軍撫卹令》,其中明確規定了傷亡撫卹審核的相關細則和程序。因此,根據法條所述,軍中聘任人員及僱用員工撫卹辦法的作業程序確實是由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來定的。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軍中聘任人員及僱用員工撫卹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