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飛機場周圍鴿舍拆遷補償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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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軍用飛機場周圍鴿舍拆遷補償辦法第5條,機場軍事機關在完成測量和履勘後,會核定拆遷日期和補償費用。在應拆遷日期前一個月,機場軍事機關會以書面形式通知養鴿戶。該通知書應詳細載明補償金額、請領程序、拆遷日期以及救濟程序。 參考資料: 軍用飛機場周圍鴿舍拆遷補償辦法
- 核定名詞
- 通知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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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