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 16 條
預備學校高中部學生經甄試成績合格者,得直升各軍事學校大學、專科教育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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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16條的規定,預備學校高中部的學生經甄試成績合格後,可以直接升入各軍事學校的大學或專科教育班隊。這表示預備學校的學生有機會進入軍事學校深造。具體的評定標準和相關流程可能需要參考軍事學校相關的規則和指導文件。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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