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15

快速跳轉
  1.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經各校招生錄取者,得入學大學教育、專科教育之正期班、專科班或同等班隊就讀。
  2. 2.專科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經各校招生錄取者,得入學大學教育之二年制技術系或同等班隊就讀。
  3. 3.各校大學教育一年級、二年級學業成績不及格之退學學生,除二年制技術系及現役軍職退學學生外,得申請就讀專科學校,其入學資格、條件、程序及員額由國防部核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15條的規定: 1.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的學生,經各校招生錄取,可以進入大學教育、專科教育的正期班、專科班或同等班隊就讀。這意味著高中畢業生或具有相等學力的學生,可以申請軍事學校的大學教育或專科教育的相關課程。 2. 專科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的學生,經各校招生錄取,可以進入大學教育的二年制技術系或同等班隊就讀。這表示專科學校畢業生或具有相等學力的學生,可以申請進入軍事學校的大學教育的二年制技術系或相關課程。 3. 在各校大學教育的一年級和二年級成績不及格被退學的學生,除了二年制技術系和現役軍職退學的學生外,可以申請就讀專科學校。這條規定表示,在某些情況下,不合格被退學的學生可以轉入軍事學校的專科學校就讀,具體的入學資格、條件、程序和名額由國防部核定。 以上是對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15條的解釋,參考資料為軍事學校相關法規及規則。

  • 核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 15 條規定:「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經各校招生錄取者,得入學大學教育、專科教育之正期班、專科班或同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