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20條的規定,經合格錄取的學生應於公告或通知所定期限報到入學,逾期未報到將取消入學資格,但因特殊事由可以延期七天入學。此條規定了報到入學的期限和延期入學的情況。 參考資料: 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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