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及不適用服裝,除撥充所需洗擦材料之外,其餘按照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第73條是指對於國軍廢舊及不適用服裝的處理規定。根據此條規定,廢舊及不適用的服裝,在除了保留一部分用於洗擦的材料之外,其餘應按照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參考資料: 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辦法:根據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國軍廢舊及不適用服裝應按照相應的程序進行處理。該辦法包括處理方法、處理程序以及相關的管理要求等內容,這些內容都是適用於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第73條中提及的處理規定。 舉例: 假設國軍有一批廢舊及不適用的軍服需要處理。根據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辦法的規定,國軍可以保留一部分服裝用於洗擦材料,而對於其餘的服裝,可以根據相應的程序進行處理,例如銷毀、回收再利用或者其他適當的方式處理。這樣可以確保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的有效處理,同時符合相關的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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