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圖之版權屬於空軍總部,任何機構未經同意,不得翻印或發售。
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第 90 條規定,空圖(即空軍總部所製作的軍事地圖)的版權歸屬於空軍總部所有。在未經空軍總部同意的情況下,任何機構都不得翻印或發售空圖。參考資料:"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空軍總部,最新版本。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