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使用及剷除殺傷性地雷補償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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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政府使用及剷除殺傷性地雷補償辦法第 5 條,申請犯罪被害補償費應由受損害財物所有人、受傷者本人或死亡者之法定繼承人填具申請書,併同證明文件,向執行機關提出。如果有多位法定繼承人,則應協調由其中一人申請並領受補償費。如果無法協調,則應由全體法定繼承人共同申請,並按照其應繼分之比例領受補償費。 這意味著如果地雷爆炸導致受傷或死亡,受害者本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請並領取補償金。如果有多位法定繼承人,則他們需要協調其中一人來申請並領取補償金。如果無法協調,則全體法定繼承人需要共同申請並按照其應繼分之比例領取補償金。 資料來源:政府使用及剷除殺傷性地雷補償辦法
- 繼承人名詞
- 應繼分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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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