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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儲蓄辦法 第 5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未到期儲蓄獎券,於官兵奉令進入戰區前,徥依官兵志願,一次申請改辦整存整付存款,應受個人存儲限額之限制。如購儲官兵確有特殊需要,經所屬具有印信單位主官證明認可者得提前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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