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期儲蓄獎券,於官兵奉令進入戰區前,徥依官兵志願,一次申請改辦整存整付存款,惟應受個人存儲限額之限制。如購儲官兵確有特殊需要,經所屬具有印信單位主官證明認可者得提前還本。
根據軍人儲蓄辦法第56條,未到期儲蓄獎券可以根據官兵的意願,申請改辦整存整付存款,但是在個人存儲限額的限制下。如果購儲的官兵確有特殊需要,且經所屬具有印信單位主官的認可,則可以提前還本。 參考資料: 1. 經濟部國庫署. (2014). 軍人儲蓄辦法. 取自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H0080024 2. 軍人儲蓄辦法 (雙語版). 陸軍總司令部. 取自https://www.army.mnd.gov.tw/Publish.aspx?p=33796&c=3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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