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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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二、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三、其他有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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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3條,該基金的來源包括政府循預算程序的撥款、基金的孳息收入,以及其他相關收入。具體來說,除了政府撥款外,這個基金可能還有其他的收入來源,但這些其他收入的具體內容沒有提供。由於沒有提供更具體的資料,無法舉出與參考資料有關的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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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