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97.05.02

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條號直達點條號跳到條文,懸停看白話小標
1開分頁 ›
為辦理國軍官兵貸款購置住宅,特設置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3開分頁 ›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二、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三、其他有關收入。
4開分頁 ›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辦理國軍官兵貸款購置住宅。 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改 (遷) 建眷村之工程及土地墊款。 三、委託金融機構辦理貸款之委託費用支出。 四、貸款予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辦理眷村改建業務。 五、管理及總務支出。 六、報經行政院核定應由本基金負擔之損失或費用。
5開分頁 ›
本基金設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基金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置委員十三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本部副部長兼任;一人為副主任委員,由本部總政治作戰局局長兼任;其餘委員,由本部就有關機關、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現職人員派兼之。 本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均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或由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
6開分頁 ›
本會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計畫之審議事項。 二、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事項。 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事項。 四、本基金重要規章之審議事項。 五、其他有關事項。
7開分頁 ›
本會得視任務需要,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部派員兼任之;所需工作人員,由本部就現職人員派兼之。
8開分頁 ›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國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1開分頁 ›
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 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3開分頁 ›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得循預算程序撥充基金或以未分配賸餘處理。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全文共 15 條,最新異動日為 97.05.02,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