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派赴敵後工作官兵薪餉及其他待遇支給辦法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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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派敵後有眷官兵如在敵後失蹤、失事或被俘,其眷屬待遇比照「國軍官兵作戰或因公失蹤、被俘人員家屬待遇處理辦法」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軍派赴敵後工作官兵薪餉及其他待遇支給辦法第10條,如果國軍派赴敵後工作的官兵有眷屬,並且在敵後失蹤、失事或被俘,那麼他們的眷屬待遇會參照《國軍官兵作戰或因公失蹤、被俘人員家屬待遇處理辦法》辦理。這表示他們的待遇將會按照該辦法的規定來處理。根據最新的相關資料,我無法提供具體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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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