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軍派赴敵後工作官兵薪餉及其他待遇支給辦法3

快速跳轉

前條無眷或眷屬不在政府控制地區之官兵,在出發後應領之各項薪給,應於出發前由本人填具委託書 (如附件一) 一式三聯,由派遣單位連同留薪名冊 (如附件二) 一式二份,送聯勤綜合財務處辦理存儲,於其任務終了返回基地後一次發給其本人具領。若當事人未指定在政府控制地區之受益人因公殉職者,由聯勤綜合財務處專戶提存反攻大陸後發給其家屬;但立有遺囑者,依其遺囑辦理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國軍派赴敵後工作官兵薪餉及其他待遇支給辦法第3條的規定,當國軍派赴敵後工作官兵的眷屬不在政府控制地區時,派遣單位應在出發前由官兵填寫委託書並連同留薪名冊送交聯勤綜合財務處辦理存儲。官兵於任務終了後返回基地時,一次性發給其本人領取。如果官兵因公殉職而未指定在政府控制地區的受益人,聯勤綜合財務處專戶會提存相關款項,待反攻大陸後再發給其家屬。但如果官兵立有遺囑,則按照遺囑的辦法處理相關款項。根據以上規定,如果官兵的眷屬在政府控制地區,則不適用此規定。

  • 受益人名詞
  • 提存名詞
  • 名詞
  • 遺囑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軍派赴敵後工作官兵薪餉及其他待遇支給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軍派赴敵後工作官兵薪餉及其他待遇支給辦法第 3 條規定:「前條無眷或眷屬不在政府控制地區之官兵,在出發後應領之各項薪給,應於出發前由本人填具委託書 (如附…」(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軍派赴敵後工作官兵薪餉及其他待遇支給辦法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