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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編 分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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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其他軍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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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刑法
第 73 條
(匿名或冒名發送訊息罪)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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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圖
影響有任命、建議、審議、
核
可或同意權人,關於任命、陞遷、降
免職
役之決定,而匿名或冒名發送不利於他人之虛偽訊息者,處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
罰金
。
明知其為匿名或冒名之虛偽訊息,而提供有調查或人事權責之人參考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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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編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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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編 分則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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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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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違反職役職責罪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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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違反長官職責罪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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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違反部屬職責罪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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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其他軍事犯罪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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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編 附則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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