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海上捕獲條例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臨檢,對於左列各船舶行之: 一、懸有中華民國或同盟國或中立國國旗而有為敵船嫌疑之船舶。 二、有未得中華民國政府特許而與敵國通商航行嫌疑之本國船舶。 三、有載運戰時禁制品及禁制人嫌疑之中華民國或同盟國或中立國之船舶。 四、有破壞封鎖嫌疑之中華民國或同盟國或中立國之船舶。 五、有助敵嫌疑之中華民國或同盟國或中立國之船舶。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海上捕獲條例 第1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