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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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辦理價售作業,應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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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眷改條例第23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第12條規定,在國防部辦理價售作業時,應進行公告。意即當國防部對於價售作業進行處理時,必須公告相關資訊。其中的「公告」一詞有可能是指在公開場所刊登或張貼告示,或在有關網站上公開發佈相關內容,以確保相關程序的透明度。然而,根據提供的參考資料,並未提及具體的公告內容或方式。因此,關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第12條的公告程序的詳細資訊,需要進一步查閱相關文件或法規才能得到確切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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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