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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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售作業完成後,如仍有餘戶,國防部得委託國產署依專案提估之售價,辦理標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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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第14條,如果在價售作業完成後仍有餘戶,國防部可以委託國產署依據專案提估的售價,進行標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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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