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 第 3 條

退除役官兵申請安置就養,由輔導會視榮家安置能量及運用狀況,訂定安置就養優先順序(如附件一、二)。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